農業用房屋稅籍清查七月開始

(中央社訊息服務20230621 15:02:23)為遏止逃漏稅,嘉義縣財政稅務局7月起將針對免稅之「農業用房屋」及「農業資材室」進行全面清查,本次清查重點在查核農業用房屋有無增、改建或變更用途。

財稅局表示,供飼養禽畜的房舍、培植農產品溫室、稻米育苗中心作業室、人工繁殖場、抽水機房舍;農民自用燻菸房、稻穀及茶葉烘乾機房、存放農機具倉庫及堆肥舍得免徵房屋稅,民眾自有房屋如符合以上條件,依規定在事實發生之日起30日內向嘉義縣財稅局申報核定;反之,原符合免稅條件的農用房屋,若已變更用途,目前未供農業使用,應依法申報改課。

財稅局進一步指出,房屋稅是以附著於土地上之各種房屋及增加房屋使用價值之建築物為課徵對象,無論是否取得合法執照,均應申報設立稅籍課徵房屋稅,民眾所有農業用房屋如果新增、改建或拆除重建,應於30日內申報房屋稅籍之設立、變更及拆除,以免發生漏稅而受罰。

為防止不肖人士假冒稅務人員行騙,外出清查人員至現場勘查及輔導申報時,均配帶識別證提供辨識,請納稅義務人配合及協助,如有任何疑問請洽財政稅務局總局(電話:05-3620909分機101~108)或所屬民雄分局(電話:05-2260505分機211~217)詢問,將有專人提供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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